大气科学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 招生选拔实施细则(085700资源与环境专业)


发布时间:2024-12-06浏览次数:418


2025年,南京大学大气科学学院继续采用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为切实有效地落实本项招生机制,结合教育部、我校相关规定及学院自身特点,特制定本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我院085700资源与环境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类招生工作。(我校硕博连读类招生详见后续学院网站发布的《南京大学大气科学学院硕博连读招生管理细则》)

考生在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ju.edu.cn/main.htm)公布的《南京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南京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上报名须知等以及本细则。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我校规定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硕士毕业人员。须具有三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至2025 9  1 日)。

3)具有与硕士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资源与环境085700)的考生,须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六年或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同时须至少取得一项与工程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

4.持国(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在博士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申请者的英语水平须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CET-4达到426分,20056月以前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为合格视为等同;

2CET-6达到426分,20056月以前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为合格视为等同;

3IELTS≥6

4TOEFL≥85

5)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为合格;

6)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7)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

6.考生应来自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承担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科技项目的单位,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具备培养潜力,并至少取得一项与工程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门技术领域取得了优异成绩,在国内外核心刊物或重要学术会议上以第一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研究论文;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3)以第一完成人取得国家或国际发明专利;

4)主持或者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实质参与了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重大项目、行业部门的重大设施或平台建设项目。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8.提供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模板见https://yzb.nju.edu.cn/1d/5b/c47865a728411/page.htm附件1

9.目前已处于博士研究生在读阶段的考生,如申请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25530日前递交离校证明,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10.硕博连读考生须为我校具有硕博连读资格的在读优秀硕士生。

11.推荐免试直接攻博考生须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12.须符合我院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我院对考生提出的相关领域工作年限、技能等各项条件,具体请咨询我院或关注我院网站相关通知。

1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等国家各类专项计划的考生,除符合上述基本报考条件外,须同时符合教育部对相应专项计划提出的各类报考条件及要求。

报考者报名前应仔细阅读2025 年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目录及我院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等文件,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学校将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安排

博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纸质申请材料寄送两个环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上述两项工作,否则视为报名失败

(一)网上报名

普通招考类网上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后续公布的《南京大学2025年报考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类)网上报名须知》。

(二)纸质申请材料寄送

1. 寄送至学校研招办的材料:如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请留意查看《南京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报考材料部分并按要求将相关材料寄送至学校研招办。

2. 寄送至本学院的材料: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所在学院相关管理部门或所在工作单位的政审证明原件;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硕士毕业人员,须提供三年以上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面试时提供原件);

5)本科学位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6)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硕士或博士《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正在国(境)外就读的考生,须提供国(境)外就读高校的成绩证明复印件,面试时提供原件);

7)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实质参与了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重大项目的相关证明;在学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获奖证书、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面试时提供原件);

8)两封推荐信原件(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正高及以上职称专家推荐信并密封、签名。南京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下载地址:见https://yzb.nju.edu.cn/1d/5b/c47865a728411/page.htm附件1);

9)申请者拟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10)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在同一张A4纸)。

申请人请在202516日之前(以寄出邮局邮戳或凭据为准)完成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后将材料以EMS快递方式寄送到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大气科学学院B104办公室,李佳(收),邮编210023,联系电话025-89682575,材料备注: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考核。所有材料概不退还。

申请者需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凡须签字、盖章处,务必规范、完备。我院将组织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方能参加考核。

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该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初审通过者需按要求缴纳复试费,复试费缴费完成后,不办理退款手续。

 

三、材料审核

院考核小组对申请者提供的申请材料逐一进行审核,重点考核本科阶段成绩单、硕士阶段成绩单、专家推荐信;由导师对其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工程实践能力、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以及申请者拟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科学研究计划书等材料进行审核;最终根据材料进行综合评分。

考核结果:以百分制给出。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分数排序,根据我院当年度每位博士生导师招生指标情况,按照招生计划数约11.5左右比例择优确定取得复试资格的申请者名单。取得复试资格的申请人需进一步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笔试与综合面试。


四、综合考核

1.综合笔试

考试形式:闭卷

考试内容:高等大气科学概论

综合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给出,60分及以上为及格,笔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 综合面试

主要考核申请人的工程创新力和工程领导力。

1)考核形式:组织不少于5位本学科或行业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综合面试;

2)考核内容:申请者需准备8分钟 PPTMicrosoft PowerPoint),对其已有知识背景、工程经验或研究成果进行综述。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外语能力测试,并进行口头提问,内容包括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工程实践能力、工程创新能力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分,以合格/不合格给出考核结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面试成绩以百分制给出,60分及以上为及格,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总成绩

总成绩由综合笔试和综合面试成绩构成,总成绩=综合笔试(占比15%+综合面试(占比85%)。与硕博连读考生综合成绩共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院招生计划数并结合导师招生指标情况,择优确定建议录取名单,报请学校研究生院批准。

4.同等学力

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考试科目: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具体考试安排以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政治理论考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在参加政治理论考试及学院申请-考核时,均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等材料,并提交给监考老师及学院核查。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由学院确定的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考试科目1: 大气科学概论

考试科目2: 研究生论文写作学术交流与学术规范

加试科目每门课程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及格。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本学院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结果、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并结合导师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经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南京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于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上报教育部审核,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

学校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手续完备的拟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信息公开及监督保障

本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博士生招考工作进行直接领导和全过程监察督导,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上报研究生院核准。

本学院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申请考核实施细则、材料审核结果、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等信息。

如考生对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考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院联系。(申诉联系电话:025-89681170,电子邮箱:nddqyjszs@163.com

 

七、其他

1. 考生在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细则及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ju.edu.cn/main.htm)公布的《南京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南京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网上报名须知等。

2. 如发现申请者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3. 2025年我校具体专项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或招生专项,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4.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最新文件政策及我校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留意关注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学院网站的最新通知。

5. 本细则由南京大学大气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佳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大气科学学院

邮编:210023

电话:025-89682575

邮箱:lijia1987@nju.edu.cn

                               南京大学大气科学学院

                                  2024126

南京大学大气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博士研究生科学研究计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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